其他
【司法“车桥”】立案比开庭更费力的当事人VS加班连连不堪重负的办案法官,如何解?
昨天,有公众号发文,惊呼司法这座“桥”,会不会被“超载”的案件压塌?呼吁增加法官数量。其实文章只看到了案件堆积如山下法官的不堪重负,而没有看到立案阶段当事人的“千辛万苦”,立案登记制、网上立案制遇到的“实现不能”。
超载车辆压垮了大桥,究竟是超载的问题,还是桥的质量问题?桥一直都在,超载一直也在,如果只是追究造成现实损害的车桥责任,而不反思和解决背后的成因和根源,是不是就是在等待下一次事故的发生罢了?
同样道理,社会民众对于高质量司法裁判的需求就是车,而加班连连不堪重负的法官境遇就是桥,立案需要费尽千辛万苦的当事人与被积案压得透不过气心烦气躁的法官,是不是正在形成司法“车桥”矛盾?是不是到了该深层次的认识司法“车桥”问题何以至此了那?非要等到“车翻桥垮人受害”?
文章已于修改